8月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蒋毅介绍,将根据地方推荐情况,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、综合示范性、碳减排潜力等因素,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,在政策先行先试、体制机制创新、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。
蒋毅在回答“关于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了《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,如何准确理解“零碳园区”的概念?下一步将支持哪些方面的探索?”时强调,零碳园区建设不是戴帽子、挂牌子,是一项创新性强、挑战性高的系统性工程、长期性工作;不是要打造“政策洼地”,而是要建设“绿色转型高地”。这项工作具有五方面意义,或者说要进行五方面探索。
一是加快能源绿色转型。综合采用绿电直连直供、需求侧管理、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、利用清洁低碳热能资源等方式,为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探索新路径。
二是引导产业深度脱碳。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“以绿制绿”模式,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,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、零碳工厂。
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。引导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、能源有保障、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,推动区域间形成合理分工和良性循环。
四是适应绿色贸易规则。零碳园区拥有可溯源能源供应系统和全流程碳足迹管理体系,可以帮助企业精准定位关键环节,有针对性优化工艺、改良装备,大幅降低产品“碳足迹”,提升“绿色竞争力”。
五是打造零碳示范样板。通过园区层面的“零碳细胞”探索实践,为碳中和阶段全面建设“零碳社会”积累经验、探索路径、打造样板。
《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提出了“单位能耗碳排放”作为零碳园区的核心指标,还设置了5项引导性指标,分别是清洁能源消费占比、园区企业产品单位能耗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、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,每一项指标都有明确、严格的要求,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达到的。地方、园区、企业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,根据自身资源禀赋、产业特点、发展阶段,科学确定零碳园区建设的路径和方式,确保技术方案可操作、工程项目能落地、创新举措能实施、要素资金有保障,一定要避免盲目决策、贪大求全、大干快上的误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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