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碳市场首轮扩围程序启动!
9月9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《方案》”)意见的函。
《方案》明确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.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企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;清晰定义了履约期、排放范围、免费配额的分配逻辑、分配方法学等一系列问题。
碳市场首轮扩围预计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,覆盖排放量新增加约30亿吨。届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60%。
注:扩围是指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
序号 | 控管行业 | 管控气体 |
1 | 发电 | 二氧化碳(CO2) |
2 | 钢铁 | 二氧化碳(CO2) |
3 | 水泥 | 二氧化碳(CO2) |
4 | 电解铝 | 二氧化碳(CO2)、四氟化碳(CF4)、六氟化二碳(C2F6) |
注:全国碳市场管控气体种类
分阶段推行
《方案》提出分两个阶段推动市场建设:1.启动实施阶段(2024-2026年);2.深化完善阶段(2027年-)
启动实施阶段(2024—2026 年)
以夯实碳排放管理基础、推动企业熟悉市场规则为目标,培育市场参与主体,完善市场监管,提升其参与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履约时间
· 2024 年为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首个管控年度;
· 2025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约工作。
免费配额
2024—2026年采用碳排放强度控制的思路实施配额免费分配,企业所获得的配额数量与产品产量(产出)挂钩,不设置配额总量上限,将企业配额盈缺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内,主要目的是推动重点排放单位熟悉核算报告、核查、配额分配、市场交易规则。
深化完善阶段(2027 年—)
配额分配方法转变
由“绩效评价法”逐步向“基准法”过渡,对标行业先进水平,建立预期明确、公开透明的配额逐步适度收紧机制,推动单位产出碳排放不断下降。
““绩效评价法”,根据单位产出的碳排放强度进行绩效管理,碳排放强度低的企业可通过配额盈余获得收益,碳排放强度高的企业因配额短缺付出碳排放成本,整个行业配额基本盈亏平衡。
“基准法”即指“碳排放强度行业基准值”,是某个行业的代表某一生产水平的单位活动水平排放量,根据技术水平、减排潜力、排放控制目标等综合确定。
核算范围
近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(CETS—AG—02.01—V01—2024)》直接取消了电力部分的碳排放核算,碳电联动化为泡影,其主要原因如下:
“范围二”外购的电力碳排放已经由发电企业(控排行业)直接报告并支付碳排放费用。如果在下游消费者处再纳入计算排放,这会导致电力碳排放二次抵扣(履约),一份来自于发电企业的碳成本从发电端传导至用电端,一份则来自全国碳市场履约。
《方案》编制说明提到:考虑到与国际碳市场规则(欧盟碳关税/碳市场)对接,水泥、钢铁、电解铝行业属于欧盟碳关税纳管行业,其在欧盟碳市场用电碳排放是不纳入管控的。






